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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方的权利包括哪些的

行政处罚 2023-10-06 06:2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行政相对方的权利包括:陈述和辩论的权利;权利受到侵害时,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依法调查取证的权利;了解相关行政决定或者命令的权利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条
    当事人在行政诉讼中有权进行辩论。
    第二十五条
    行政行为的相对人以及其他与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提起诉讼。
    有权提起诉讼的公民死亡,其近亲属可以提起诉讼。
    有权提起诉讼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承受其权利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提起诉讼。
    第三十七条
    原告可以提供证明行政行为违法的证据。
    原告提供的证据不成立的,不免除被告的举证责任。
  • 行政相对方的权利包括陈述、申辩、和要求听证等权利。如果当事人进行陈述和申辩的,行政机关必须充分听取其意见,并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进行复核;如果其意见成立的,则行政机关应当采纳。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
    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
    第四十五条
    当事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
    行政机关必须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复核;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行政机关应当采纳。
    行政机关不得因当事人陈述、申辩而给予更重的处罚。
  • 行政相对方的权利包括陈述、申辩、和要求听证等权利。如果当事人进行陈述和申辩的,行政机关必须充分听取其意见,并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进行复核;如果其意见成立的,则行政机关应当采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
    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
    第四十五条
    当事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
    行政机关必须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复核;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行政机关应当采纳。
    行政机关不得因当事人陈述、申辩而给予更重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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