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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劳动合同如何书写

劳动合同纠纷 2023-10-06 13:0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解除劳务合同的写法:
    1、须写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等信息;
    2、写明劳动者的岗位信息和工作情况;
    3、写明解除的理由;
    4、写明劳动者的签名或者盖章;
    5、注明日期等内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解除劳动合同包括首部、正文和尾部三部分。1、首部要写清标题;2、正文部分主要包括双方的基本信息、通知书格式包括首部、正文和尾部三部分。1、首部要写清标题;2、正文部分主要包括双方的基本信息、劳动合同的期限、解除期限、协商的具体内容、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法律依据;3、尾部要写明日期,双方签字盖章。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 解除劳动合同书应当写明下列内容: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基本信息
    2、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的时间、部门和工资等
    3、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
    4、工会的意见
    5、何时向劳动管理部门报告
    6、支付的经济补偿金的数额
    7、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签章和盖章等
    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规定,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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