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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预售合同纠纷

房屋买卖 2023-10-06 14:0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面对商品房合同纠纷要准备下列材料:
    一、提供商品房预售合同或销售合同。
    二、预售方应提供以出让方式取得的预售合同权证书,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和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的营业执照。
    三、提供预售房建设情况及预购方预付房款数额等证明材料。
    四、违约一方的违约事实及应承担违约责任的证明材料。法律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七条
    商品房现售,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现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2)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或者使用土地的批准文件;
    (3)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4)已通过竣工验收;
    (5)拆迁安置已经落实;
    (6)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等配套基础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其他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或者已确定施工进度和交付日期;
    (7)物业管理方案已经落实。
  • 预售合同在商品房预售时采用,房屋竣工交付使用,买受方付清全部房价款后,可直接办理过户手续。商品房出售合同适用于商品房现居(竣工验收合格取得房地产权证的商品房)销售。
    购房合同的各项内容要尽可能全面、详细、各项规定之间要避免相互冲突,尤其是不能与国家的政策法规相冲突;文字表述要清晰、准确。
    签订合同的买卖双方身份、责任要明确,如合同中的甲方(卖方)不能是代理商或律师,而应是项目立项批准文件的投资建设单位,也不能以上级主管单位或下属机构的名义签订合同,签字人应是法人代表本人,或公司章程上授权的主要负责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并且出卖人已经按照约定收受购房款的,该协议应当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
  • 预售合同之后不需要签正式合同,
    1、预售合同在商品房预售时采用,房屋竣工交付使用,买受方付清全部房价款后,可直接办理过户手续。
    2、商品房出售合同适用于商品房现房(竣工验收合格取得房地产权证的商品房)销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一条 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的协议或者签订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
    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九十日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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