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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管理人可以诉讼债权人吗

企业法律顾问 2023-10-06 14:1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债权人可以起诉管理人。法律规定,不论是债务人,还是债权人对债权表记载的事项有异议的,都可以向受理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可见,债务人可以对破产管理人提起诉讼。法律依据:《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三十条
    管理人未依照本法规定勤勉尽责,忠实执行职务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处以罚款;给债权人、债务人或者第三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三十一条
    违反本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可以起诉管理人。法律规定,不论是债务人,还是债权人对债权表记载的事项有异议的,都可以向受理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可见,债务人可以对破产管理人提起诉讼。法律依据:《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三十条
    管理人未依照本法规定勤勉尽责,忠实执行职务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处以罚款;给债权人、债务人或者第三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三十一条
    违反本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债务人破产之后债权人不可以起诉,但是可以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有关证据。法律依据:《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
    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不必申报,由管理人调查后列出清单并予以公示。
    职工对清单记载有异议的,可以要求管理人更正;管理人不予更正的,职工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四十九条
    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有关证据。
    申报的债权是连带债权的,应当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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