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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以a,b来叙述,a是我家人,b是借钱方 2018年b以包公头修路的名字像我家人a借款37万元整,因为a我家人眼睛看不见并且年纪较大,没有防备之心便借了出去,当时借条写了1分5厘的利息,借条有署名但是没摁手印,写好借条后便去银行转帐了 截止到今日陆续还了357350元,但是没有说明是利息还是本金,现在更是把电话拉黑,联系不到本人,请问这种情况该如何处理

债务追讨 2023-10-06 15:02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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