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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销权行使的范围包括哪些

劳动仲裁 2023-10-06 16:5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撤销权的行使的几种情况是:
    1、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
    2、以欺诈手段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
    3、受第三人欺诈的民事法律行为;
    4、以胁迫手段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
    5、显失公平的民事法律行为。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二)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三)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
    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二)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三)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
    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 撤销权行使期间的法律规定是:
    1、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一般是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2、但重大误解是九十日内行使;
    3、被胁迫的,是胁迫行为终止后一年内行使。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二)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三)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二)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三)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
  • 行使撤销权的范围是:
    1、因债务人放弃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
    2、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
    因债务人放弃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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