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厨房下水管道堵塞导致房屋内被污水淹了,损失由谁承担

财产损害赔偿 2023-10-07 09:2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厨房主下水管道漏水房子在保修期内属于开发商责任,在保修期满后,房屋内设施正常使用造成的漏水由业主自行负责维修,由业主自行承担费用。如果漏水造成其他业主损失的,根据相关规定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属于公共设施造成的漏水由物业管理公司承担维修责任。楼上厨房下水管在楼下漏水的情况,针对出现的不同情况,由不同人负责:
    1、新领钥匙入住验房,下水管道接口漏水、检修口漏水,由物业公司负责协调建设单位施工方进行质保维修;
    2、夏季冷凝结露水由使用人自行处理;
    3、专用部位在楼上或者楼下管根部出现渗漏,谁家使用谁家负责。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第六十二条 建筑工程实行质量保修制度。建筑工程的保修范围应当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和其他土建工程,以及电气管线、上下水管线的安装工程,供热、供冷系统工程等项目;保修的期限应当按照保证建筑物合理寿命年限内正常使用,维护使用者合法权益的原则确定。
    具体的保修范围和最低保修期限由国务院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九十六条 不动产权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铺设管线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
  • 法律分析:下水道堵塞造成住户被水淹的,应该由造成下水道堵塞的行为人承担赔偿的责任,若无法确定具体行为赔偿人,则推定为共同过错,由被淹住户与楼上住户共同承担责任。从物业的基本职责来看,楼上发生渗漏水问题,如果物业管理合同中有相关的约定,那么物业就有义务负责解决楼上渗漏水问题。
    如果合同没有约定,那么物业可以帮助进行协调,但无义务必须解决楼上渗漏水问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七十一条 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第二百七十二条 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 下水道堵塞造成住户被水淹的,应该由造成下水道堵塞的行为人承担赔偿的责任,若无法确定具体行为赔偿人,则推定为共同过错,由被淹住户与楼上住户共同承担责任。从物业的基本职责来看,楼上发生渗漏水问题,如果物业管理合同中有相关的约定,那么物业就有义务负责解决楼上渗漏水问题。
    如果合同没有约定,那么物业可以帮助进行协调,但无义务必须解决楼上渗漏水问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七十一条 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第二百七十二条 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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