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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上装修把我家的楼顶打坏了

业主维权 2023-10-07 12:3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楼上装修把自己房顶打坏了索要赔偿方法如下:
    1、这种情况属于装修中的安全事故,可以确定事故的直接责任人是楼上的装修公司。所以可以直接找楼上装修公司,要求其进行修复和赔偿;
    2、如果装修公司不配合,可以找楼上业主协调,但楼上业主不是直接责任人,没有直接赔偿责任。
    如果楼上业主要求装修商违规拆墙,那么楼上业主要承担责任;
    3、可以找物业公司协调解决。凡是装修的,都会和物业公司签订装修协议,物业公司也会收取业主或装修商一定的装修押金,可以要求物业公司依据装修协议,从装修押金中扣除相应金额用于弥补楼下的损失;
    4、如果还是无法解决,可以找当地居委会或街道办事处协调;
    5、如果楼上砸的墙是承重墙,还可以直接向当地房管局或建委举报;
    6、最后的办法就是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进行起诉。
    在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情况下,很快就会结案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
    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 法律分析:受漏水损害的一方应首先请房屋质量检验部门对房屋漏水原因和如何补漏作出鉴定报告;鉴定出来后,如果是相邻方的原因,可凭报告要求相邻方立即或及时给予修补,并可向相邻方提出对修补期间造成的损害作出赔偿的要求。如果相邻方不配合,受损一方可将争议提交到法院。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八十八条 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第二百八十九条 法律、法规对处理相邻关系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可以按照当地习惯。
    第二百九十条 不动产权利人应当为相邻权利人用水、排水提供必要的便利。对自然流水的利用,应当在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之间合理分配。对自然流水的排放,应当尊重自然流向。
    第二百九十一条 不动产权利人对相邻权利人因通行等必须利用其土地的,应当提供必要的便利。
    第二百九十二条 不动产权利人因建造、修缮建筑物以及铺设电线、电缆、水管、暖气和燃气管线等必须利用相邻土地、建筑物的,该土地、建筑物的权利人应当提供必要的便利。
  • 法律分析:楼上装修造成楼下房屋出现裂痕的,由楼上房主承担侵权的责任,受害人可以要求进行房屋的安全鉴定,赔偿损失等权利。侵占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的 ,应当返还财产,不能返还财产的,应当折价赔偿。损坏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的,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受害人因此遭受其他重大损失的,侵害人并应当赔偿损失。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
    (一)停止侵害;
    (二)排除妨碍;
    (三)消除危险;
    (四)返还财产;
    (五)恢复原状;
    (六)修理、重作、更换;
    (七)赔偿损失;
    (八)支付违约金;
    (九)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十)赔礼道歉。以上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八十八条 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第二百零七条 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平等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
    ”的规定,楼上业主对其不动产负有管理、检查、修缮及损害防免的义务,应当保持其房屋相关设施完好及符合正常使用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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