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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一方可以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么

子女抚养 2023-10-07 16:0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离婚后,可以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
    3.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 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该与另一方就抚养权变更进行协商。如果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变更抚养权。并且只有存在法定变更或有正当变更理由的,人民法院才会判决抚养权变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六条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六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第五十七条
    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离婚后能变更子女的抚养关系。若父母双方都同意变更抚养权,双方可签订一个变更协议,表明变更的事实是出自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经过双方签字确认,注明签订日期后,就可以通过协议变更抚养权。或者一方还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对抚养权进行变更,只要当事人有证据表明孩子不适宜与对方生活在一起的,法院依法判决变更抚养权。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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