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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外地受的工伤,想回内地去治疗,能不能用医保报销?拖了一年了

社会保险 2023-10-07 16:1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工伤职工经批准异地就医,可以回统筹地区报销,异地就医到本地报销需要经过批准,根据规定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 法律分析:工伤保险可以在异地报销。异地报销需要上交的材料包括:异地就医医院出具的出院小结、发票、用药明细表;本人身份证、医保卡、单位出具的异地就医证明(需盖公司公章),如不是企业参保则不需单位出具的异地就医证明;本地医院出具的转院证明,需主治医师开证明,然后该主治医师的科主任签字,再到医院医保办公室办理转院证明。
    异地就医回当地报销比在当地就医少报10%,如没有本地医院出具的转院证明则少报20%。之后带上以上资料到当地医保处即可办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根据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确定的费率缴纳工伤保险费。
  • 外地工伤可以报销。外地就医之后回到当地报销会比在当地直接就医少报销百分之十,如果没有本地医院所出具的转院证明则要少报销百分之二十。工伤职工应该携带本人的身份证、异地就医时医院所出具的出院小结、用药明细表及发票、医保卡以及单位出具的加盖了公司公章的异地就医证明进行报销。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五条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全国的工伤保险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工伤保险工作。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设立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称经办机构)具体承办工伤保险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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