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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议事规则是否由股东会审议

企业法律顾问 2023-10-07 16:5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董事会议事规则是否由股东会审议,要看情况。如果涉及到修改公司章程,则是由股东会审议;如果涉及到的是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内部机构的设置等事项,则是由董事会审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十)修改公司章程;
    (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四十六条规定,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七条
    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 董事会议事规则一般应当由股东会审议作出。且我国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由于公司法对董事会的议事规则没有明确的规定,则可由公司章程来规定。是否需要审议可以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来处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七条
    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召集和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召集和主持。
    第四十八条
    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
    董事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
  • 董事会议事规则是否由股东会审议,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由于公司法对董事会的议事规则没有明确的规定,则可由公司章程来规定。是否需要审议可以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来处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七条
    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召集和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召集和主持。
    第四十八条
    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
    董事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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