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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后,婚内房产分配原则是怎样的

离婚房产分割 2023-10-08 00:4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夫妻离婚后房产分割的原则是:
    1、个人财产除另有约定的情况下,一般不予分割的原则;
    2、共同财产一般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可向法院起诉,经依法裁判后,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3、其他原则。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婚内房产离婚后的分配原则如下:
    1.保护女方、子女和无过错方权益原则;
    2.有利生产、生活的原则;
    3.尊重当事人意愿原则;
    4.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的原则。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七十六条
    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变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 1、婚后房屋财产的分配方式:若该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则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分配,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判决。若该房产是个人财产购买的,则不予分割。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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