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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期间房东卖房算违约吗,法律上如何认定

房屋租赁 2023-10-08 08:3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租房期间房东卖房算违约。出租人和承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出租人提供房屋,承租人支付租金,双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权利义务,如果没有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需要承担违约责任。法律依据:根据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六条
    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损害对方人身权益、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侵权责任。
    第一百八十六条
    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损害对方人身权益、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侵权责任。
    第二百三十三条
    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
  • 租赁期间房东要卖房不属于违约。依据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房屋买卖需要办理产权登记。出租人可以依法出卖租赁房屋,但不得侵犯承租人优先购买的权利。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五条
    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第七百二十六条
    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但是,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或者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的除外。
    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视为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
  • 租赁期间房东要卖房不构成违约。租客可以就该房屋行使优先购买权,租客不予购房的可以继续履行该租房合同,买卖交易对租赁关系不产生任何影响,原租约继续有效,房东侵犯租客优先购买权的需要承担违约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五条
    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第七百二十六条
    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但是,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或者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的除外。
    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视为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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