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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服医疗事故鉴某某果怎么处理

保险赔偿 2023-10-08 08:4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不服医疗事故鉴定结果的处理办法。具体如下:
    1、当事人在发生医疗事故后,应当进行医疗事故鉴定,医疗事故鉴定结果出来后,应当分别送达医疗机构和患者,不服医疗鉴定的一方,可以在收到鉴定结果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医疗机构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
    2、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审核当事人的再次鉴定申请,符合再次鉴定条件的,应当进行再次鉴定。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二十二条
    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首次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医疗机构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

  • 不服医疗事故鉴定有3种处理方法:
    1、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服的,可在收到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医疗机构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
    2、可向中华医学会申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
    3、进入诉讼程序后,可再申请司法鉴定。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二条
    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首次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医疗机构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
  •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一条规定,处理不服医疗事故鉴定结果的方式为:
    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首次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医疗机构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
    设区的市级地方医学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再次鉴定工作。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二条
    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首次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医疗机构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
    第二十一条
    设区的市级地方医学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再次鉴定工作。
    必要时,中华医学会可以组织疑难、复杂并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医疗事故争议的技术鉴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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