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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十岁老人有没有监护精神病子女的义务

子女抚养 2023-10-08 09:1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成年精神病患者的监护人范围如下:
    1.配偶;
    2.父母;
    3.成年子女;
    4.其他近亲属;
    5.经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十八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配偶;
    (二)父母、子女;
    (三)其他近亲属;
    (四)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 法律分析:老年人在法律上不需要有人进行监护。监护只针对两种人,分别是未成年人和不能辨认或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老年人随着年龄的退化,只是行动和生活上有一定的不方便,只要老年人不是精神病人的,只需要子女履行赡养义务而已。
    如果父母属于不能辨认或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配偶;
    (二)父母、子女;
    (三)其他近亲属;
    (四)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十七条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第二十八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配偶;
    (二)父母、子女;
    (三)其他近亲属;
    (四)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 法律分析:监护主要是保护民事行为能力欠缺者,法律规定的是未成年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需要有法定监护人,所以,老人如果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才会需要监护人,与年龄大小无关。如果父母在年老以后,精神状态接近于痴呆,那这里所谓的监护人其实就是赡养人,父母的赡养是子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第十一条 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四十九条 父母有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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