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饭店营业执照如何理流程

其他 2023-10-09 09:3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饭店营业执照办理流程如下:
    1、名称预登记,到当地工商局领一份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再按要求填完以后需持本人身份证和户口本的复印件到名称核准处查询,名称核准后一般7个工作日;
    2、环境评估,先到辖区环保局办证处申请,受理后工作人员会上门去检查指导,审查通过后颁发《排污许可证》;
    3、工商局审批,以上三个单位出据证实后,应交当地工商分局受理。
    :法律依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条
    【营业执照】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
    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办营业执照需要什么手续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
    3、法人股东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股东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4、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5、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证明;
    6、代理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7、住所使用证明。
  • 饭店营业执照办理需要准备登记申请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营业场所的租赁合同或是买卖合同,负责人的身份证明等。资料齐全且属实,登记机关予以应积极的,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办法执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
    分公司的登记事项包括:名称、营业场所、负责人、经营范围。
    饭店营业执照办理需要准备登记申请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营业场所的租赁合同或是买卖合同,负责人的身份证明等。
    资料齐全且属实,登记机关予以应积极的,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办法执照。分公司的名称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第四十七条
    公司设立分公司的,应当自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应当自批准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分公司的登记申请书;
    (二)公司章程以及加盖公司印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营业场所使用证明。
  • 饭店办理营业执照需要准备以下材料:店铺的场地证明文件,如租赁合同、房产证复印件;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如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董事,监事,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及身份证复印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
    申请人申请市场主体设立登记,登记机关依法予以登记的,签发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市场主体的成立日期。
    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市场主体须经批准的,应当在批准文件有效期内向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第二十二条
    营业执照分为正本和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电子营业执照与纸质营业执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营业执照样式、电子营业执照标准由国务院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统一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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