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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合同是不是可以解除

房屋买卖 2023-10-09 11:4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以下情况能解除购房合同:
    1、双方协商一致;
    2、开发商逾期交房,经催告后,还未交房的;
    3、交房后,发现房屋主体质量有问题的;
    4、一房二卖、卖方明示违约等情况。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
    商品房交付使用后,买受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
    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退房;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购房合同的解除条件分别有:当事人在制定购房合同时就约定了解除条件,解除条件成就时,合同解除;购房合同出现法定解除事由时,向法院请求解除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解除合同的可以解除合同。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 购房合同是可以解除的,根据解除的原因处理方式不同。如果因为自身的原因想要解除合同是需要承担违约责任的;如果因为对方的原因侵犯了自身的合法权益或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是可以主张解除合同的。法律依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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