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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能够不给抚养费么

子女抚养 2023-10-09 12:1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离婚可以不给抚养费。当事人直接抚养孩子的,可以不给抚养费,但是如果当事人是未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不可以不给抚养费。法律规定,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
    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未直接抚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有要求其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 离婚了不能不给抚养费。我国法律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分或全部。父母双方可以协商确定孩子的抚养费数额、支付方式和支付期限,在协商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孩子的实际需要。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 离婚一般不可以不付抚养费。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根据相关规定,夫妻离异后,一方直接抚养双方子女的,另一方应当按照约定的方式、期限支付相应抚养费,双方无法达成约定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十三条
    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
    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以停止给付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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