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侮辱、殴打教师的人应负什么法律责任

名誉毁谤 2023-10-09 13:1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侮辱殴打教师的要承担的法律责任需视情况而定:
    1、造成损害的,责令赔偿损失;
    2、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4、多次侮辱殴打教师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法律上教师享有哪些权利
    法律上教师享有的权利包括:
    1、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绩;
    2、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的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充分发表意见;
    3、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
    4、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期的带薪休假;
    5、参加进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训;
    6、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三十五条
    侮辱、殴打教师的,根据不同情况,分别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行政处罚;造成损害的,责令赔偿损失;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条
    教师享有下列权利:
    (一)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
    (二)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的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充分发表意见;
    (三)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绩;
    (四)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期的带薪休假;
    (五)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
    (六)参加进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训。

  • 一、侮辱殴打教师的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1、侮辱殴打教师的要承担的法律责任需视情况而定:
    (1)造成损害的,责令赔偿损失;
    (2)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4)多次侮辱殴打教师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三十五条
    侮辱、殴打教师的,根据不同情况,分别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行政处罚;造成损害的,责令赔偿损失;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条
    教师享有下列权利:
    (一)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
    (二)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的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充分发表意见;
    (三)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绩;
    (四)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期的带薪休假;
    (五)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
    (六)参加进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训。
    二、法律上教师享有哪些权利
    法律上教师享有的权利包括:
    1、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绩;
    2、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的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充分发表意见;
    3、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
    4、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期的带薪休假;
    5、参加进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训;
    6、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

  • 一、侮辱殴打教师的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1、侮辱殴打教师的要承担的法律责任需视情况而定:
    (1)造成损害的,责令赔偿损失;
    (2)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4)多次侮辱殴打教师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三十五条
    侮辱、殴打教师的,根据不同情况,分别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行政处罚;造成损害的,责令赔偿损失;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条
    教师享有下列权利:
    (一)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
    (二)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的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充分发表意见;
    (三)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绩;
    (四)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期的带薪休假;
    (五)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
    (六)参加进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训。
    二、法律上教师享有哪些权利
    法律上教师享有的权利包括:
    1、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绩;
    2、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的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充分发表意见;
    3、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
    4、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期的带薪休假;
    5、参加进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训;
    6、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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