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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犯罪是如何量刑,该如何量刑犯罪孕妇

刑事辩护 2023-10-09 14:2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怀孕的妇女怎么算刑期:法院对怀孕的妇女进行量刑时,要考虑犯罪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等因素,孕妇是不适用死刑的,一般情况下适用缓刑。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可以暂予监视居住监外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第
    一、二款规定,对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犯罪,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九条
    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第
    一、二款
    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 刑法对怀孕的妇女应这样量刑:
    1、对于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
    2、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怀孕的妇女,同时符合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以及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的,应当宣告缓刑。法律依据:《刑法》第四十九条
    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
    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 孕妇犯罪没有减轻量刑情节。孕妇犯罪后的刑罚量刑有一定的特殊保护,但不意味着孕妇犯罪可以免除或减轻刑罚。自首立功才有减轻、从轻的量刑情节。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
    下级人民法院接到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死刑的命令后,应当在七日以内交付执行。但是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停止执行,并且立即报告最高人民法院,由最高人民法院作出裁定:
    (一)在执行前发现判决可能有错误的;
    (二)在执行前罪犯揭发重大犯罪事实或者有其他重大立功表现,可能需要改判的;
    (三)罪犯正在怀孕。
    前款第一项、第二项停止执行的原因消失后,必须报请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再签发执行死刑的命令才能执行;由于前款第三项原因停止执行的,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改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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