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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夫妻共同房子怎么分配

离婚房产分割 2023-10-10 08:2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一、离婚夫妻共同房产怎么分配
    1、夫妻双方离婚时对共有的房屋的分割应按照如下办法进行:
    (1)离婚时,夫妻的共有房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2)夫妻共有的房产,原则上应均等分割;
    (3)对不宜分割使用的夫妻共有的房屋,应根据双方住房情况和照顾女方或无过错方等原则给一方所有。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二、产权证办理流程
    产权证办理流程如下:
    1、买卖双方在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后的30天内携带材料到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办理产权证;
    2、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核材料;
    3、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实成交价格,对房屋进行现场评估;
    4、买卖双方当事人交纳税费;
    5、领取产权证。
  • 法律上夫妻离婚房屋分配方式是:如果是夫妻共同财产,协议优先,协议不成的,向法院起诉,法院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原则进行分配。如果房子是一方婚前付首付,婚后共同还贷,人民法院可以判决房屋归产权登记一方所有,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产权登记一方要对另一方进行补偿。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七十八条第二款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 法律上夫妻离婚房屋分配方式是:如果是夫妻共同财产,协议优先,协议不成的,向法院起诉,法院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原则进行分配。如果房子是一方婚前付首付,婚后共同还贷,人民法院可以判决房屋归产权登记一方所有,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产权登记一方要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七十八条第二款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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