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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钱没欠条怎么处理

债务追讨 2023-10-10 11:3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欠钱没欠条的办法:一般情况下,当事人可以自行协商,补签欠条。若无法协商的,当事人可以提供其他材料,证明借款事实。例如,转账记录、聊天记录、银行流水、电子邮件等。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五条
    原告仅依据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已经偿还借款的,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存续承担举证责任。
    被告抗辩借贷行为尚未实际发生并能作出合理说明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借贷金额、款项交付、当事人的经济能力、当地或者当事人之间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当事人财产变动情况以及证人证言等事实和因素,综合判断查证借贷事实是否发生。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 债权人借钱后没有欠条的,仍然可以起诉。
    1、对于欠债不还的,可以选择起诉,前提是有证据,并且在诉讼时效以内。
    2、可使用的证据包括欠条、录音、付款凭证等。
    3、注明还款日期的,诉讼时效是借条到期之日起的三年内;没有还款日期的,则债权人随时可以要求对方还款,从第一次追讨之日起的三年内就可以起诉。法律依据:《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 法律分析:借据是证明欠费事实的最直接证据,但并不是唯一的证据,如果没有欠条,当事人也可以提供其他直接或者间接的证据证明欠款事实的存在。例如:借款合同、补充协议、对账单、收据、银行转账凭证、发票、短信、微信记录,借据和证人证言等都可以作为证据,其效力主要取决于能否证明案件的真实情况,债务的法律依据不同,证据的内容也会不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六百六十九条 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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