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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以前给别人东西,以后能不能回来

其他 2023-10-10 19:1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一、法律上送别人东西可以要回吗
    1、法律上送别人东西满足一定条件是可以要回的。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二、法律上送别人东西可以要回来的情况有哪些
    法律上送别人东西可以要回来的情况如下:
    1、赠与人在受赠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依法撤销赠与: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其近亲属;受赠人对赠与人负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义务;
    2、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造成赠与人死亡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赠与人的法定继承人或监护人可以撤销赠与;
    3、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和正常生活,可以不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的法定撤销权,一经撤销权人行使即发生效力,使赠与关系解除。在赠与的财产未交付时,赠与人可以拒绝赠与;在赠与的财产交付后撤销赠与的,赠与人或其继承人、法定代理人可以要求受赠人返还赠与的财产。
  • 送给别人的东西在交付转移之前可以要回来,但是该赠与经过公证或者具有公益性质的除外。
    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六百六十条第一款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交付赠与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请求交付。
  • 返还财物属于侵权纠纷。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返还财产属于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之一,民事责任又包括侵权责任,因此返还财物可以用来承担侵权责任,属于侵权纠纷。
    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主要有:
    (一)停止侵害;
    (二)排除妨碍;
    (三)消除危险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九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九条
    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
    (一)停止侵害;
    (二)排除妨碍;
    (三)消除危险;
    (四)返还财产;
    (五)恢复原状;
    (六)修理、重作、更换;
    (七)继续履行;
    (八)赔偿损失;
    (九)支付违约金;
    (十)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十一)赔礼道歉。
    法律规定惩罚性赔偿的,依照其规定。
    本条规定的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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