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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条掉了怎么处理

债务追讨 2023-10-13 11:4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1、起诉后借条丢了的处理办法:当事人可以进行起诉的,前提是有证据,并且在诉讼时效以内。证据包括录音、付款凭证等都可以,或者有证人见证的,都可以采用。法院判决后,如果对方不还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对债务人恶意拖欠的还可以拘留。债务人去世的,可以从其遗产中进行清偿。
    2、法律依据:《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 起诉后借条丢了的处理办法:
    1、当事人可以进行起诉的,前提是有证据,并且在诉讼时效以内。
    2、证据包括录音、付款凭证等都可以,或者有证人见证的,都可以采用。
    3、法院判决后,如果对方不还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对债务人恶意拖欠的还可以拘留。
    债务人去世的,可以从其遗产中进行清偿。法律依据:起诉后借条丢了的处理办法:
    1、当事人可以进行起诉的,前提是有证据,并且在诉讼时效以内。
    2、证据包括录音、付款凭证等都可以,或者有证人见证的,都可以采用。
    3、法院判决后,如果对方不还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对债务人恶意拖欠的还可以拘留。
    债务人去世的,可以从其遗产中进行清偿。
    法律依据:
    《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2020年第二次修正)》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 借条掉了的,可以通过与对方当事人协商重新签订或者在还款时出具收条的方式解决,一般当事人之间签订的借条要包括借款人与出借人的法定全名,借款的具体金额,还款的方式和还款的具体期限等内容。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六百七十条
    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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