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姐弟共同贷款买房,现想过户到一个人名下怎么办

房屋买卖 2023-10-13 12:0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共有房产过户到一人名下办理流程如下:
    1、携带身份证明、房产证等材料到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变更登记;
    2、提交登记申请书等相关材料;
    3、受理申请,审核材料;
    4、必要时进行实地查看;
    5、审核通过后,予以登记,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条的规定,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十一条规定,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
    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条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
    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
    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 共有房产过户到一人名下的办理:首先应当于其他共有人进行协商,如协商一致并签订协议决定将房屋过户到一人名下,可以全部共有人一起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登记手续,手续完成后即过户到了一人名下。法律依据:2021年1月1日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九十七条  
    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由两个以上组织、个人共有。共有包括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
    第三百零三条  
    共有人约定不得分割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维持共有关系的,应当按照约定,但是共有人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的,可以请求分割;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份共有人可以随时请求分割,共同共有人在共有的基础丧失或者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时可以请求分割。
    因分割造成其他共有人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
  • 法律分析:共有房产过户到一人名下需要携带相关的资料到房产局进行办理。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三十七条 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材料:
    (一)不动产权属证书;
    (二)发生变更的材料;
    (三)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四)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者补充协议;
    (五)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税费等缴纳凭证;
    (六)其他必要材料。
    第三十八条 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材料:
    (一)不动产权属证书;
    (二)买卖、互换、赠与合同;
    (三)继承或者受遗赠的材料;
    (四)分割、合并协议;
    (五)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
    (六)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七)相关税费缴纳凭证;
    (八)其他必要材料。
    不动产买卖合同依法应当备案的,申请人申请登记时须提交经备案的买卖合同。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信阳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