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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到期了仍然在上班如何

劳动合同纠纷 2023-10-13 19:1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合同到期仍然在上班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与其续订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的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要求单位支付每月的双倍工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 合同到期仍然在上班的,则公司需要按照员工的工作日期发给其工资。如果之后解除合同的,则一般公司需要给予员工经济补偿。员工在公司工作每满一年的,给予其一个月的经济补偿;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给予其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 合同到期仍然在上班的,视为双方同意以原条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续签劳动合同或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仍在原用人单位工作,原用人单位未表示异议的,视为双方同意以原条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一方提出终止劳动关系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根据《劳动法》第二十条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未签订的,人民法院可以视为双方之间存在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关系,并以原劳动合同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六条,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仍在原用人单位工作,原用人单位未表示异议的,视为双方同意以原条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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