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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商户如何补偿

拆迁补偿 2023-10-14 10:2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拆迁户补偿方法如下:
    1、货币补偿,货币补偿是通过市场评估价,商品房交易均价,重置价这三种价格都是拆迁补偿的法定依据,但用途各有不同;
    2、产权置换,价值标准产权置换指的是依照法定程序,通过对被拆迁人房屋的产权价值进行评估,之后再以新建房屋的产权予以价值的等价置换;
    3、结合型补偿,就是指既给货币补偿又给产权置换。
    房屋拆迁协议应该注意什么
    1、空白协议不能签;
    2、违约责任一定要明确;
    3、拆迁补偿协议一定要留底;
    4、口头承诺不能信;
    5、应该与谁签订协议。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一条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第二十二条
    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
  • 拆迁进行补偿的方式由被拆迁人选择,被拆迁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置换。货币补偿是根据房屋拆迁的补偿款、安置补偿费、土地上附着的青苗费、拆迁造成的损失补偿以及奖励来核算。
    根据每个地方的经济发展水平和政策,具体的赔偿费用是不同的。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
    第三条
    房屋征收与补偿应当遵循决策民主、程序正当、结果公开的原则。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 一、被拆迁人可否选择补偿方式
    1、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产权调换,由被拆迁人选择,而不是拆迁人选择,其目的是更加突出货币补偿,充分发挥货币补偿操作简便、透明度高、现买现住的优点,便于被拆迁人自由选择购房或折现。
    2、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一条
    第一款规定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产权调换。
    二、被拆迁人的权益
    1、房屋拆迁中的知情权;在征收补偿活动中,行政机关在信息获取方面占绝对优势,与被征收人处于不对等的地位。
    因此,行政机关在实施征收和补偿活动时,要充分保障被征收人的知情权,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外应当公开。
    2、房屋拆迁中的参与权;房屋征收拆迁活动中,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决定前,必须要保障被征收人及利害关系人的参与权。
    征收条例规定的我国民众参与征收与补偿活动行政决策的主要途径,就是参加听证会和对相关公告发表意见。
    3、房屋拆迁中的申辩权;房屋拆迁活动中,应当保障被征收人、利害关系人的申辩权。
    行政机关在实施房屋拆迁时,实施影响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的行政行为,应当听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不听取意见就作出行政决定就如同司法上不经过法庭辩论程序就判决,显然有失公正。
    当行政机关作出对被征收人、利害关系人不利的行政决定前,应当允许其提出异议和反驳,听取其陈述和申辩。行政机关听取被征收人和利害关系人的陈述和申辩一般应当记录在案,以作为行政复议和司法审查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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