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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拆迁问题 房屋拆迁

拆迁补偿 2023-10-14 13:5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房屋拆迁都包括房屋补偿和装修补偿、安置补偿和搬迁补偿、困难补助和奖励补偿、房屋内各项家电移机补偿以及非住宅房屋营运损失补偿,补偿按照房屋产权面积与性质用途计算支付。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被征收人应当予以配合。调查结果应当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 房屋拆迁是按照面积和户口补偿,具体根据当地政策而定。房屋拆迁以房产证记载的产权面积和国土部门测绘数据进行补偿,依法支付拆迁补偿费、周转补偿费和奖励性补偿费。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被征收人应当予以配合。调查结果应当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 确定拆迁范围的方法是:市、县级人民政府组织房屋征收部门依法对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并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作出决定。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被征收人应当予以配合。调查结果应当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
    拆迁的时候超出面积应对超出面积的合法部分给予补偿,对违法建筑不予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
    第十六条
    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将前款所列事项书面通知有关部门暂停办理相关手续。暂停办理相关手续的书面通知应当载明暂停期限。暂停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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