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手机被学校没收,学校丢了。你能向学校要求赔偿吗?

财产损害赔偿 2023-10-15 10:1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学校有权利没收手机吗:违法的。手机是学生的合法动产,拥有该物品的所有权,任何个人与机关(除执法机关外)无权占有或扣留;学习有权对倾犯合法财产的个人以及机关(除执法机关外)要求财产复原和归还,老师应该采取一个有效的方法来引导学生正确的实用手机,而不是与法律相抗衡。 学校有规定学生不允许带手机上学,却无规定老师可以没收以及扣押手机。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四十六条? 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财产,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 国有财产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所有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民法典》第二百六十条? 集体所有的不动产和动产包括: (一)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土地和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 (二)集体所有的建筑物、生产设施、农田水利设施; (三)集体所有的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等设施; (四)集体所有的其他不动产和动产。
  • 学校没收手机是违法的。手机是私人财产,学校无权进行没收。当然,如果影响教学,学校可以收回来暂时保管,待下课放学后,归还给学生。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六十六条私有财产的范围私人对其合法的收入、房屋、生活用品、生产工具、原材料等不动产和动产享有所有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六十七条私人合法财产的保护私人的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侵占、哄抢、破坏。
  • 学校是有权利没收学生手机的,但没收学校手机后,老师应该将手机归还给学生,如果不归还的就会构成侵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一十四条 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物权。物权是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第三百三十五条 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转让的,当事人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第三百三十六条 承包期内发包人不得调整承包地。因自然灾害严重毁损承包地等特殊情形,需要适当调整承包的耕地和草地的,应当依照农村土地承包的法律规定办理。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温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