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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在外地丢了怎么坐车回家补办?

其他 2023-10-15 10:4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身份证在外地丢失的,有4个补办步骤。分别是:1、补办身份证的当事人需要先办理居住地的暂住证;2、补办身份证的当事人需要在网上查询,所属辖区身份证办证厅电话,咨询办理身份证的条件等相关事项;3、补办身份证的当事人要到当地所属辖区公安区办证厅,办身份证;4、交费并等待发放身份证。
    《公安部关于建立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制度的意见》 第二条第一款第一项 实行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异地受理。根据《居民身份证法》的有关规定,改革现行居民身份证办理机制,对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公民,申请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由其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委托现居住地公安机关受理。法律依据:《公安部关于建立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制度的意见》 第二条第一款第一项 实行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异地受理。根据《居民身份证法》的有关规定,改革现行居民身份证办理机制,对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公民,申请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由其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委托现居住地公安机关受理。
    《公安部关于建立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制度的意见》 第二条第一款第一项 实行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异地受理。根据《居民身份证法》的有关规定,改革现行居民身份证办理机制,对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公民,申请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由其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委托现居住地公安机关受理。
  • 法律分析:丢失后可以补办。身份证丢失补办流程:1、申请人或代补办人到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一般为公安派出所)办理补办手续。2、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3、工作人员校验户口簿和审阅《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 在外地身份证丢了可以到机场的公安窗口办理《乘坐中国民航飞机临时身份证明》,然后用临时身份证明办理乘机手续乘坐飞机。临时居民身份证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法律效力,可以用于乘坐飞机。
    《中华人民共和国临时居民身份证管理办法》第二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临时居民身份证管理办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临时居民身份证管理办法》第二条
    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中国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
    第九条
    具备本办法第二条规定条件的公民,可以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
    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领临时居民身份证。
    第十一条
    公民申领临时居民身份证,应当交验居民户口簿、本人近期一寸免冠黑白相片,并在其《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中加以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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