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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地工伤纠纷,不知道怎么划分责任

工伤索赔 2023-10-16 09:2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工地工伤责任划分标准主要是区分是过失还是故意。无过失责任指的是劳动者在各种的伤害事故当中,只要不是本人的故意行为所导致的,就应该获得规定标准的补偿,只要是事故发生了,不论是雇主还是雇员是否存在着过错,无论责任是在哪一方,原则上受害者都是可以得到赔偿的,也就是无过错赔偿。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一条 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制定本条例。
  • 工人工伤责任的划分标准是:除非有侵权人故意侵害造成的,一般是不划分责任。经过工伤认定为工伤的,用人单位与工伤保险基金共同支付工伤赔偿;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的,由用人单位独自承担全部工伤赔偿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应当简捷、方便。
  • 工地工伤责任划分,关键是要区分伤亡事故是过失还是故意行为所致。若伤亡事故是过失行为所致的,劳动者不需要承担责任,用人单位交纳社会保险的,享受保险待遇。但若是故意行为所致,劳动者自己承担责任。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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