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我现在17岁跟一个男孩子生了个孩子7个月了,然后之前订过婚彩礼8.8万,然后我现在跟他都不想在一起过了

同居 2023-10-16 11:5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您好,是否领取结婚证了呢
  • 你好,可以起诉离婚
  • 法律分析: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共同生活一年以上两年以下,一方请求对方返还彩礼的,返还的数额一般不超过彩礼总额的百分之三十;共同生活一年以内三个月以上的,返还的数额一般不超过彩礼总额的百分之五十;共同生活不满三个月的,返还的数额一般不超过彩礼总额的百分之七十;因给付彩礼一方的原因导致同居关系解除的以及在共同生活期间女方怀孕或者流产的,一般可在前款的基础上再减少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二十。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江门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