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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样的

刑事辩护 2023-10-16 14:4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非法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罪有如下的立案标准:发票数量超过一百份或票上的金额累计超过四十万。其中所称发票特指与出口退税、抵扣税款无关的普通发票,如增值税、个人所得税、印花税、消费税发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九条
    伪造、擅自制造或者出售伪造、擅自制造的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非法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罪的立案标准为发票数量超过一百份或票上的金额累计超过四十万。其中所称发票特指与出口退税、抵扣税款无关的普通发票,如增值税、个人所得税、印花税、消费税发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九条 第一款
    伪造、擅自制造或者出售伪造、擅自制造的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刑法中非法制造发票罪的立案标准:依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行为人实施了擅自制造100份以上或票面额累计40万元以上的不具有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功能的普通发票的行为,即可予以立案。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
    (二)》第六十六条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
    (二)》第六十六条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
    (二)》第六十六条
    伪造、擅自制造或者出售伪造、擅自制造的不具有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功能的普通发票一百份以上或者票面额累计在四十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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