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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儿22岁,大学毕业了,还需要继给给抚养费吗

子女抚养 2023-10-16 19:3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孩子读大学了还要给抚养费。因为孩子虽然已满十八岁,但是并未独立生活,没有收入来源,所以父母仍然需要给付抚养费,如果当孩子独立生活工作了的,就需要付抚养费。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第一千零七十一条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 成年子女能要求父母补付抚养费。已满18周岁的子女有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尚在校就读等情形的,仍然可以要求父母支付抚养费。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三条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以停止给付抚养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一条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可以认定为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规定的“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
  • 十八岁之后不能再追讨抚养费,但是如果属于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即还在校读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的,或是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还是有要求父母给予抚养费的权利。

    法律依据:

    2021年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第二十条

    “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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