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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房屋土地使用权证办理流程是怎样的

土地纠纷 2023-10-17 08:3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农村房屋办理土地使用证的流程如下:
    1、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2、提交身份证明、登记原因证明等材料;
    3、受理申请后审核材料;
    4、符合登记条件的,核发土地使用证。
    另外,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条第二款的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土地使用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书,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条第二款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土地使用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书,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
  • 农村土地使用证办理流程如下:
    1、由土地使用者以书面形式到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证;
    2、提交申请表、身份证明复印件、使用权证明材料等;
    3、受理后,实地测量、调查;
    4、符合条件的,登记造册并颁发土地使用权证。
    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条第二款的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土地使用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书,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条第二款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土地使用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书,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
  • 农村房屋土地使用权证办理流程如下:
    1、向村委会提出建房申请;
    2、征得村委会同意并盖章;
    3、村委会上报至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
    4、工作人员现场丈量;
    5、审核通过后发证。
    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条第二款的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土地使用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书,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条第二款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土地使用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书,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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