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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目前跟我老公是离婚分居状态。在结婚不久,男方的父亲出资3万,买了一辆车,现在男方父亲说这是借款,把我和男方告上了法庭,当时只有转账记录,没有借条,也没说是借款,该怎么办

婚姻债务 2023-10-17 15:02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分居期间一方恶意借款的,不算夫妻共同债务,而属于个人债务。夫妻一方与第三人串通,虚构债务,第三人主张该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十四条
    夫妻一方与第三人串通,虚构债务,第三人主张该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夫妻一方在从事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中所负债务,第三人主张该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 根据我国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也就是说,夫妻共同债务,由夫妻共同偿还。离婚时对夫妻债务分割未能达成一致的分割意见,可以请求法院予以判决分割。对于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由夫妻一方个人偿还,对于另一方债权人没有索要欠款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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