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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是这样的,我这个属于民间借贷 我的父亲给他人借贷约好的是五分利的利息,但是现在找不到人,之前也是还了几期,后面都没有还了,怎么怎么处理比较妥当呢,借给好几个人,金额都不是很大,几万几千都有因为现在家里需要钱。

债务追讨 2023-10-17 17:0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处理民间借贷纠纷一般应遵循下列原则:
    (一)人民法院审查借贷纠纷案件的起诉时,要求原告提供书面借据;无书面借据或无法提供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或与自己无利害关系的两人以上的证人证言,来支持自己的主张。
    (二)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超出部分的利息依法不予以保护。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 处理民间借贷纠纷一般应遵循的原则如下:
    1、尊重意思自治原则,对于民间借贷的利息、还款期限、还款方式由当事人之间进行约定;
    2、但约定的利率不得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
    3、出借人明知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其借贷关系不予保护。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
    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
    前款所称“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 处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一般情况应遵循下列原则:
    1、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依法不予保护。
    2、人民法院审查借贷纠纷案件的起诉时,要求原告提供书面借据;无书面借据或无法提供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或与自己无利害关系的两人以上的证人证言,来支持自己的主张。
    3、出借人不得将利息计入本金谋取高利,审理中发现借款人将利息计入本金计算复利的,只返还本金。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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