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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程序有什么,法律的规定是什么

劳动仲裁 2023-10-18 09:2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劳动仲裁流程为:1.当事人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申请劳动仲裁;2.提交书面仲裁申请;3.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4.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将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5.开庭裁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 劳动仲裁的程序: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诉之日起五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开庭五日前通知当事人;开庭辩论、质证;裁决前调解;自组成仲裁庭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案。法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八条
    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
    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书写仲裁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 劳动仲裁具体程序:
    1、当事人提出书面申请;
    2、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诉之日起五日内作出受理或不受理的决定;
    3、仲裁庭应当于开庭五日前,将开庭时间、地点的书面通知送达当事人;
    4、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组成仲裁庭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案,延期不得超过十五日。法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将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
    被申请人收到仲裁申请书副本后,应当在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答辩书。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答辩书后,应当在五日内将答辩书副本送达申请人。被申请人未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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