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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是什么样的?

工程质量纠纷 2023-10-18 09:4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工程质量验收合格条件主要有:必须符合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经质量监督机构核定为合格或优良;必须有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和经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必要的进场试验报告;必须签署工程保修证书,具有完整的工程技术档案和竣工图。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法律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
    竣工交付使用的工程必须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1)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中规定的各项工作内容,达到国家规定的竣工条件;
    (2)工程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及合同规定的要求,并经质量监督机构核定为合格或优良;
    (3)工程所用的设备和主要建筑材料、构件应具有产品质量出厂检验合格证明和技术标准规定必要的进场试验报告;
    (4)具有完整的工程技术档案和竣工图,已办理工程竣工交付使用的有关手续;
    (5)已签署工程保修证书。
  • 公司工程验收合格应以下列文件为标准:
    1、质监站出具的质量监督报告;
    2、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3、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验收组各方形成的竣工验收合格意见,但质监站有其他相反意见的除外。法律依据:《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第一条
    为了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统一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保证工程质量,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并作为建筑工程各专业验收规范编制的统一准则。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 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的标准:建设项目工程质量等级分为优良、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法律规定,建设项目所含单位工程全部合格,其工程质量等级为合格;所属任一单位工程不合格,则合同段和建设项目为不合格。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法律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
    施工单位对建设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
    施工单位应当建立质量责任制,确定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施工管理负责人。
    建设工程实行总承包的,总承包单位应当对全部建设工程质量负责;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的一项或者多项实行总承包的,总承包单位应当对其承包的建设工程或者采购的设备的质量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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