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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过后,工厂因体检不合格而辞退我,有没有赔偿?

无故辞退 2023-10-18 12:4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试用期被辞退没有补偿。试用期即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适应的过程,用人单位除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公司年度体检不合格不会辞退。
    入职后,在每年的常规体检中不合格,尚在劳动合同期内,公司是不能以此条件辞退的。但是如果依据公司岗位的要求,身体条件不适合这个岗位的工作,可以对劳动者进行调岗。如果身体条件不能适应目前的公司的工作的,是可以解聘的,但是需要按照劳动合同进行补偿。如果公司拒绝补偿,可以申请仲裁。
    如果是入职前体检,体检不合格,那就是不符合公司的录用条件和标准,那时双方还没签订劳动合同,没有所谓的辞退不辞退,公司按招聘时候的要求不录用,也可以不用付任何法律责任。劳动者首先必须了解公司具体经营什么、对身体健康有什么要求,其次是得确认自身是否身体健康,再去面试。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作不合格或者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工作仍然不合格的,单位可以提前与劳动者解除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前者用人单位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后者需要。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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