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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房子有贷款,可以公证吗

房屋产权 2023-10-19 03:5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贷款的房子是不可以公证的,因为贷款还没有还清的前提下,产权抵押给了银行,暂时不属于房产证登记人或是购房合同签署人,因此业主是无权对暂时不属于自己的财产进行分割和公证,而公证的目的就是想把属于一方的财产,通过公证,变成两人共有,或是全部产权变更为另一方所有。


  • 法律分析:按揭的房子可以公证为一方所有。只要双方是自己真实的意思表示,没有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的规定,符合社会公序良俗,按揭的房子就可以公证为一方所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
    第六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八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 法律分析
    】:房子有贷款没有还清的情况下,是不可以进行公证的。如果贷款没有还清,产权抵押给了银行,暂时不属于房产证登记人或是购房合同签署人,这个时候也是权对暂时不属于你们的财产经行分割和公证。公证处也不会受理没有产权证明的房产的公证。一定要双方同意,那就可以书写一份协议,注明双方要求,然后一起去公证处,对双方签名和按的手印经行公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三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证机构不予办理公证:(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监护人代理申请办理公证的;(二)当事人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没有利害关系的;(三)申请公证的事项属专业技术鉴定、评估事项的;(四)当事人之间对申请公证的事项有争议的;(五)当事人虚构、隐瞒事实,或者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六)当事人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或者拒绝补充证明材料的;(七)申请公证的事项不真实、不合法的;(八)申请公证的事项违背社会公德的;(九)当事人拒绝按照规定支付公证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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