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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商业贷款能否转公积金贷款

金融借款贷款 2023-10-19 13:0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商业贷款转公积金一般有以下的5个贷款条件:
    1、信用良好,没有任何逾期的行为;
    2、原商业性购房贷款还款在1年及以上;
    3、在当地正常交住房公积金;
    4、转贷业务要转贷到接受原住房贷款人的借款人,或配偶的申请;
    5、申请人要向银行确定购房贷款还没有结清,再向银行提出提前结清贷款的申请。银行同意后,才能办业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
    (二)、
    (三)、
    (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 法律分析:能办理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的条件就是:
    1、商业贷款不能是组合贷;
    2、商业贷款的额度不能超过公积金贷款的额度;
    3、申请人在公积金缴纳地工作并且公积金正常缴纳6个月及以上;
    4、申请人没有债务也没有逾期还款的记录;
    5、提供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的贷款担保。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八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保证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的前提下,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可以将住房公积金用于购买国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不得向他人提供担保。
    第二十九条 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应当存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受委托银行开立的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专户,用于建立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准备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管理费用和建设城市廉租住房的补充资金。
    第三十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管理费用,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按照规定的标准编制全年预算支出总额,报本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批准后,从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中上交本级财政,由本级财政拨付。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管理费用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按照略高于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费用标准制定。
  • 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的条件有:申请人在公积金贷款申请地公积金处于正常缴存状态,除申转公积金的贷款外没有尚未还清的债务;申请人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能力,同意提供认可的贷款保证方式;《房屋权证》或《房屋预告登记证明》已办出,可以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商业贷款正常还款,无逾期还款记录。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第二十七条
    申请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当提供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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