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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不到对方可以起诉离婚吗?可以索要孩子抚养费?

子女抚养 2023-10-20 01:1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联系不到对方也能起诉抚养费的,按照民法典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抚养的,另外一方需要承担部分或者全部的抚养费,现在对方联系不上,可以通过起诉的方式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单方面提起诉讼之后,即使对方联系不上,法院也会公告送达并作出判决;如果对方一直下落不明,可以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养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 可以的。
    但是因为对方失联,所以起诉不一定是最好的办法,建议可以尽量先联系对方,或者通过对方的家属联系,协商解决。法律依据:
  • 我国的民法典规定,通常情况下,男女双方在离婚后是否可以起诉对方,要结合起诉方的诉求内容来决定。在离婚后,如果是对方不履行离婚协议的约定,拒绝支付抚养费,且拒绝配合探视子女的,那可带着离婚协议起诉对方。
    在离婚后,当事人如果还有没分割的共有财产,那也可以在离婚后起诉对方维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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