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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月的冷静期过去了,没有按时去办理离婚,第二次去办理还有冷静期吗?

起诉离婚 2023-10-20 14:4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民政局办离婚按照规定是有一个月的冷静期。我国的民法典新增了离婚冷静期等规定。一般情况下,婚姻登记机关从收到夫妻双方离婚登记申请那天起的三十天内,如果其中一方不愿意离婚的,那么可以向民政局申请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的三十天内,双方要亲自到民政局申请发给离婚证。如果双方没有申请的,那么就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 离婚一个月冷静期过了,再去不需要再冷静。离婚冷静期超过了两个月,则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可重新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协议离婚有30天的冷静期。自双方申请离婚之日,满30天后才能办理离婚登记。
    协议离婚的程序是什么
    1、当事人申请自愿离婚的,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递交资料;
    2、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当事人出具的有关材料,进行严格审查;
    3、婚姻登记机关经过审查后,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且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经过30天冷静期后当事人申请发给离婚证的,应当予以离婚登记,发给离婚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 一、现在离婚还需要一个月冷静期吗?
    1、现在离婚是需要一个月冷静期的。但是也不是所有情况都适用这个离婚冷静期的,有的情况下离婚的话是不适用这个冷静期的,是可以直接去办理手续离婚的。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二、一方下落不明怎么办理离婚手续?
    夫妻一方方下落不明,另一方可以通过以下两种方式解除婚姻关系。
    1、通过法院直接起诉离婚,解除婚姻关系,配偶下落不明,不满两年或两年以上,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下落不明人用公告送达诉讼文书,下落不明人在公告规定的期限未到人民法院出庭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法缺席判决;
    2、通过特别程序宣告失踪或死亡来解除婚姻关系,人民法院依法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踪后,另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解除婚姻关系,如被宣告死亡其婚姻关系也在宣告死亡之日起解除。
    通过协议的方式,离婚有一个月的冷静期。总而言之,办理离婚手续时一方故意躲藏,下落不明的,另一方可以通过法院直接起诉离婚,申请解除双方的婚姻关系。也可以通过特别程序申请离婚,以宣告对方失踪或者死亡的方式来解除双方的婚姻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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