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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丢了怎么补办我的营业执照和公章被扣了,怎么办

其他 2023-10-20 17:4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营业执照丢了的应到工商局申请补领。营业执照遗失,要做的先是登报说明。然后持相关材料向区政务服务中心经济类审批二科提出申请,经受理审查员初审通过后持开具的法律依据:《收到材料凭据》到发证窗口领取《营业执照》或《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对于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审查员会在当场或者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应当补正的全部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第五十九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营业执照。
    营业执照遗失或者毁坏的,公司应当在公司登记机关指定的报刊上声明作废,申请补领。
    公司登记机关依法作出变更登记、注销登记、撤销变更登记决定,公司拒不缴回或者无法缴回营业执照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公告营业执照作废。
  • 丢失营业执照的补办程序如下:
    1、登报或网上公布,具体先咨询当地工商部门。公示后,填写重新发行营业执照的申请,在原因处填写丢失营业执照的重新发行;
    2、登录工商网,预约重新发行营业执照。
    带着公司营业执照的正本复印件、填写的表格和印鉴,向工商局提交资料;
    3、等待3到5个工作日,审查后带着受理通知书向工商局领取新的营业执照的正本复印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条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
    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 补办营业执照去工商局办理,营业执照遗失,要做的先是登报说明。补办方式如下:
    1、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区政务服务中心经济类审批二科窗口提出申请,经受理审查员初审通过,开具《受理通知书》或者《收到材料凭据》;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在当场或者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应当补正的全部材料出具告知单;
    2、对申请人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并出具《登记决定通知书》;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出具《企业登记材料需要核实事项告知书》,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核准或者驳回申请的决定;
    3、在5-15个工作日后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需核实的除外,申请人可以凭《收到材料凭据》到发证窗口领取《营业执照》或者《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法律依据:《个体工商户条例》第十七条
    个体工商户在领取营业执照后,应当依法办理税务登记。
    个体工商户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的,应当依法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税务登记。
    第二十条
    个体工商户可以凭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明,依法在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开立账户,申请贷款。
    金融机构应当改进和完善金融服务,为个体工商户申请贷款提供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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