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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起诉无法偿还债务怎么办

债务追讨 2023-10-21 08:0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被起诉人无力偿还债务的,首先应当积极应诉,可以与债权人协商分期偿还或者延期偿还,否则根据生效的法律判决文书债务人依然不偿还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
    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第二百四十五条
    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关。
  • 【法律分析】:根据法律规定,债务应当清偿,欠债没钱还的话,可以这样处理:

    1、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判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

    2、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

    3、法律也考虑到这种情况,规定债务人无力偿还债务的话,可以和债权人约定分期偿还。

    4、还可以向法院起诉,并交由法院审查债务人的具体经济情况,由法院进行强制执行,监督情况,或拍卖被执行人财产偿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五十二条 对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行为,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执行或者委托有关单位或者其他人完成,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

    【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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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被起诉人对于法院审判的应当清偿的债务不得拒绝,有能力偿还还拒绝偿还的,人民法院可采取强制执行的手段向被起诉人下达执行判决书,强制其偿还。被起诉人被判定为暂时无力偿还时,可以与债权人相互协商或者由人民裁决,对应当偿还的债务进行分期偿还。
    若被起诉人属于永久无力偿还的情况,债权人只能选择在经过法院审理判决后,将债务人的个人现有财产予以清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一十二条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致使抵押财产被人民法院依法扣押的,自扣押之日起,抵押权人有权收取该抵押财产的天然孳息或者法定孳息,但是抵押权人未通知应当清偿法定孳息义务人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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