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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需要携带哪些证件?

协议离婚 2023-10-21 11:2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协议离婚需要携带的证件包括: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财产权属证书、结婚证、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需要办理的手续如下:
    1、双方签订离婚协议;
    2、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并经冷静期后,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3、婚姻登记机关发给离婚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 协议离婚需要携带的证件包括: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财产权属证书、结婚证、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需要办理的手续如下:
    1、双方签订离婚协议;
    2、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并经冷静期后,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3、婚姻登记机关发给离婚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 协议离婚需要带的材料:
    1、两人的结婚证;
    2、双方亲笔签订的离婚协议书;
    3、当事人各自的身份证以及户口本;
    4、当事人的单人近期半身两寸免冠照片;
    5、夫妻二人有孩子的,还需携带孩子的出生证明。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八十条
    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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