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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证明没有了,要怎么补办啊?

其他 2023-10-21 13:0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没有办理出生证明可以申请补办。出生证遗失或补办,家长需携带以下材料向有关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1、申请人到原接生医疗单位开具“住院分娩出生医学情况证明。申请人需提供以下材料:儿童母亲所在单位或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证明;儿童父母亲的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申请人凭上述材料到所辖市、市(县)卫生行政部门(或经委托的机构)补办《出生医学证明》。经核实情况属实给予补发,同时登记备案。未办理户籍手续前遗失出生证的,补发出生证的正、副页;办理户籍手续后遗失的,只补发出生证正页。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 法律分析:出生证明一旦丢失,需要补办。补办方式是:
    1、首先,去原来新生儿出生的那个医院,找原来的科室开出当时的住院分娩医学情况证明说明。这个说明需要新生儿的父母拿着户口本和身份证去。
    2、新生儿的父母还要去当地妇幼保健所,领取出生医学证明补发申请表,填写好了之后,把父母的身份证复印件,还有户口本复印件都要上交。
    3、然后,再将医院开好的证明,拿到当地的卫生行政部门补办出生证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十五条 自然人的出生时间和死亡时间,以出生证明、死亡证明记载的时间为准有出生证明、死亡证明的,以户籍登记或者其他有效身份登记记载的时间为准。有其他证据足以推翻以上记载时间的,以该证据证明的时间为准。
  • 出生证明丢了可以补办的,程序如下:
    1、父母所在单位或街道办事处,出具双方结婚,生育的证明;
    2、医院出具分娩证明,签字及身份证复印件;
    3、父母双方携带户口本,身份证、复印件;
    4、带上材料到原签发机构提出补办要求;
    5、签发机构审核《出生医学证明补发申请书》和《出生医学证明补发申请表》补办。法律依据:《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法》第九条
    《出生医学证明》的管理和使用单位应建立证件的出、入登记制度,补发和报废登记制度,并建立台账进行管理和备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照严格管理、方便群众的原则对本省发放程序制定具体规定。
    《山东省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出生医学证明签发包括首次签发、换发和补发。
    首次签发是指签发机构第一次为新生儿出具出生医学证明。换发是指原签发机构为因当事人或签发机构责任导致原出生医学证明无效的新生儿更换证件。
    补发是指原签发机构所在县(区、市)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或其指定的医疗保健机构为因遗失、被盗等情况造成出生医学证明丧失的新生儿补办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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