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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有身份证信息和姓名可以查对方的婚姻状况,配偶是谁吗?民政局给查吗?

其他 2023-10-21 14:0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双方只要是通过结婚,离婚,都会在民政局或者相关部门都有相应的记录,这个记录一般都会伴随着一生,对以后查询保障性也是比较强。目前,民政部已建立婚姻登记数据中心,全国基本都已建立省级婚姻登记工作络平台和数据中心,实现了在线婚姻登记和婚姻登记信息全国联审查,带上身份证和相应证件直接去查询,但如果是个人凭借自己身份证去查询他人的婚姻状况,这种情况要看查询的意图,一般是不可以的,因为一但查询到他人已婚,就存在配偶姓名等隐私情况,除非得到本人授权。法律依据:《民法典》第1076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相关法条】《民法典》第1076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第1079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婚姻登记条例》第10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 法律分析:身份证不可以查到婚姻状况。居民身份证登记的项目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公民身份号码、本人相片、指纹信息、证件的有效期和签发机关。
    婚姻状况属于个人隐私,是无法使用对方身份证查询的,并且根据相关规定,个人身份证只能本人用,他人用就涉嫌违法。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三条 居民身份证登记的项目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公民身份号码、本人相片、指纹信息、证件的有效期和签发机关。公民身份号码是每个公民唯一的、终身不变的身份代码,由公安机关按照公民身份号码国家标准编制。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应当登记指纹信息。
  • 想要查他人结婚或者离婚的婚姻状况,只有通过公检法等司法机关,或律师携法院立案证明到联网后的任意一个婚姻登记点,即可进行查询。婚姻登记信息属于个人隐私,他人无权随便查询其婚姻状态。
    若要查询本人的婚姻信息,需要携带身份证及户口本原件到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查询。如果当事人确实有知情权或者有必要查询,可以采取如下方法进行查询:
    1,可以自己或者委托律师,到法院,民政局,以及户口管理部门进行查询;
    2,当事人可以自己到这个人的家庭地址通过其邻居以及其他知情人进行了解。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
    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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