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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请问我立案七天没交诉讼费,法院按撤诉处理了,是否合法

刑事辩护 2023-10-21 17:0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如果立案后没交诉讼费,七天后自动视为撤诉;如果已交诉讼费,需要向法官申请撤诉。撤诉的案件,案件受理费由原告负担,减半收取。因此,撤诉之后,原告还是可以再次起诉的,但是要关注诉讼时效,以免因撤诉导致超过诉讼时效而丧失了胜诉权。
    同时要注意,撤诉的案子诉讼费虽然减半收费,但是全部由原告承担,无形中增加了诉讼成本。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六十二条 人民法院对行政案件宣告判决或者裁定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或者被告改变其所作的行政行为,原告同意并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

  • 在规定七天内没有交诉讼费,过后再补交,是没有用的。因为只要原告没有在法院通知的七天之内交纳诉讼费,法院就会裁定按原告主动撤回起诉处理。既然案件已经按出处理,就结束了,就无法再交了。
    法律依据:

  • 未交诉讼费按撤诉处理还可以起诉。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转为普通程序的,原告自接到人民法院交纳诉讼费用通知之日起七日内补交案件受理费。原告无正当理由未按期足额补交的,按撤诉处理,已经收取的诉讼费用退还一半。

    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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